国内刊号:11-1911/B
国际刊号:0439-755X
发布日期:
作者:龙娟, 王婷, 张积家
单位:广西师范大学教育学部心理系、中华民族共同体研究院;广西师范大学共生教育研究中心, 桂林 541004
关键词:文化融合,纳西族,汉族,保障行为,助人行为,意愿
基金:教育部民族教育发展中心“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教育”委托项目;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重大项目“学校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教育研究”(VMA250016)
“贵壮贱老”是我国古代北方游牧民族的共性, “尊老爱幼”是古代华夏民族的习俗。汉族“胡化”和少数民族“汉化”是我国历史上文化融合的表现。通过两个实验, 本研究考察了不同年龄的河北汉族人和云南纳西族人在不同情境中对不同年龄者的保障行为和助人行为意愿。结果发现, 云南纳西族中老年人对老年人的保障行为和助人行为意愿更强烈, 汉族中老年人对中年人的保障行为和助人行为意愿更强烈。这表明, 在长期的文化融合过程中, 受华夏民族“尊老爱幼”的文化影响, 纳西族人的尊老意识变强了; 受少数民族“贵壮贱老”的习俗影响, 河北汉族人也兼具“贵壮”的特征。两民族的中老年人无论在何种情境下均将儿童放在保障行为和助人行为的第一位, 既体现了国人重视子嗣的伦理观, 也受现代化带来的“少子化”影响。两民族的高中生在多数情境下都优先选择保障或帮助儿童或父亲, 表明在当代社会, 民族间的性格取向差异正在消弭。整个研究表明, “胡化”与“汉化”潜移默化地影响着河北汉族人和云南纳西族人的文化心理, 中国各民族的文化心理是文化融合的结果。中国各民族的心理体现出“你中有我, 我中有你”的特点, 这为中华民族多元一体格局理论和陈寅恪的“化认说”提供了坚实的心理学证据。
来源:2025年第12期
《心理学报》期刊编辑部